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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湖南省2023年普通高考(含對口招生考試)報名條件并已參加高考報名的人員(社會人員僅限退役軍人)均可報名湖南信息職業技術學院單招。
根據全省統一安排,考生高職單招報名時可選擇1-2所院校報考。湖南信息職業技術學院實行志愿優先錄取,在完成一志愿考生錄取后,如有剩余計劃,再組織開展第二志愿考生考試錄取工作,特此提醒考生注意,歡迎考生第一志愿報考湖南信息職業技術學院。
考生填報湖南信息職業技術學院志愿時,限填報1個專業組,如超過1專業組,只認可考生填報我校的第一個專業組。考生可填報所選專業組中的1-3個專業,多填無效。填報專業志愿時須注明是否愿意服從專業調劑。
具體報名方式:考生可登錄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考生綜合信息平臺或“瀟湘高考”APP填報報考信息。
考試時間:按一志愿、二志愿分別組織考試。
1、第一志愿考試時間:2023年3月11日-12日
2、第二志愿考試時間:2023年4月8日-9日
考核方式:
學院按應屆普通高中畢業考生(簡稱為A類考生)、中職考生和往屆普通高中考生及同等學力考生(簡稱為B類考生)分類考試,按“文化素質測試”+“職業技能測試”兩個模塊進行,其中:文化素質測試占50%(機試,滿分300分),職業技能測試占50%(機試,滿分300分)。
1.文化素質測試:對于應屆普通高中畢業考生(簡稱為A類考生),直接使用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有效成績中語文、數學、外語之和;中職考生和往屆普通高中考生及同等學力考生(簡稱為B類考生)以參加學院組織的文化素質測試為準,主要考查《中等職業學校公共基礎課課程標準》及高中教育階段語文、數學、外語等基礎科目知識等有關內容,采用機試形式。
2.職業技能測試:學院根據不同專業大類或專業(類),分別確定測試內容。
具體如下:
(1)應屆普通高中畢業考生(簡稱為A類考生)不參加我院組織的“文化素質測試”,只參加“職業技能測試”(機試,滿分300分)。
(2)中職考生和往屆普通高中考生及同等學力考生(簡稱為B類考生)。必須參加湖南信息職業技術學院組織的“文化素質測試”(機試,滿分300分)+“職業技能測試”(機試,滿分300分)。
(3)退役軍人(簡稱為C類考生)免予“文化素質測試”,只參加“職業技能測試”(機試,滿分300分)。
(4)體育特長生應屆普通高中畢業考生不參加我校組織的“文化素質測試”(直接使用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有效成績中語文、數學、外語三門成績之和乘以0.6折算,滿分180分),只參加“職業技能測試”(體育專項測試,滿分420分);中職考生和往屆普通高中考生及同等學力考生必須參加我校組織的“文化素質測試”(機試,滿分300分)*0.6+“職業技能測試”(體育專項測試,滿分420分),體育專項測試成績低于320分不予錄取。
1、根據湖南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23年高職(高專)院校單獨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發[2022]54號)相關文件精神,結合學院自身發展和專業培養需要,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突出高職教育特色,積極適應高職院校分類招生,著力提高生源質量和辦學水平,更好地為區域經濟和社會發展服務。
2、根據教育部政策規定,在世界技能組織主辦的“世界技能大賽”中獲獎的中國國家代表隊選手符合高考報名條件的中職在校生,應屆畢業當年可保送至高職院校就讀;在校學習期間獲“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中國職業技能大賽”一、二、三等獎及“湖南省第一屆職業技能大賽”“湖南省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一等獎的中職應屆畢業生,可免試推薦到有關高職院校就讀,由招生院校錄取到學生獲獎賽項對應的專業。學院根據湖南省教育考試院有關規定制定免試生入學審核細則。(免試生提交資料需進行個人陳述;考生如需跨專業,不能享受免試政策)
3、在校學習期間獲“湖南省職業技能大賽”“湖南省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二、三等獎的中職應屆畢業生,報考獲獎賽項對口專業可免予職業技能測試。其中獲得二等獎的學生可按技能測試成績滿分計入綜合成績;獲得三等獎的學生可按技能測試成績滿分的80%計入綜合成績,也可選擇參加學校組織的技能測試取得測試成績,取兩項成績的較高分數計入綜合成績。符合上述條件的考生須在單招報名結束后向我校提出申請,經審核同意后按規定執行,具體要求見招生網。
4、按院校志愿優先原則,先錄取第一志愿參考湖南信息職業技術學院的考生。第一志愿報考我校的考生錄取結束后,若仍有部分專業有剩余招生計劃,將向社會公布有缺額的專業及計劃數,并針對第二志愿填報了我校有缺額的專業(或填報了服從專業調劑)且未被第一志愿學校錄取的考生組織考試和錄取。第二志愿各類別分專業招生計劃的確定原則、考試要求及錄取規則等與第一志愿的相關規定一致。
5、先錄取退役軍人和體育特長生,兩者招生計劃未用完時,剩余計劃轉入普通類型考生招生計劃。普通類型考生再分類別分專業錄取。按專業招生計劃數、根據實際考生參考情況、填報的第一專業志愿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各類別考生錄取比例一致。如有專業計劃尚未完成的,再依據考生分數優先原則,按未錄考生的第二到第三專業志愿進行順序錄取。仍不滿額的專業再對服從專業調劑且未錄取的考生在本專業組內進行調劑錄取。總成績相同時,按照職業技能測試成績從高到低排序;如職業技能測試成績仍相同,則依次按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或文化素質測試的語文、數學、外語單科成績從高到低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