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培養對象:黃岡籍高中畢業生。培養對象須與所在縣(市、區)衛生健康局簽訂畢業后回縣服務《定向就業協議書》。
2、培養方式:學制三年,就讀專業臨床醫學。
3、招生人數:2023年共招錄158人,錄取對象為參加普通高考并達到黃岡職業技術學院相關專業錄取分數線的應屆高中畢業生。
1、資助經費。“鄉村醫生定向培養計劃”定向委托培養經費為每人每年10000元(學費、生活費補助各5000元),學費由縣級財政全額承擔,生活費由縣級財政按照不低于60%的比例給予補助。學員因個人原因不能正常畢業的,全額退還已享受的學費和生活費補助。
2、定向實習就業。定向委托培養生臨床實習由所屬衛生部門接收并統一安排到本區域醫療單位進行,免收實習費,完成學業并取得畢業證書后,采取“鄉管村用”方式,由各縣(市、區)衛生健康局根據工作需要、本人意愿和就近便利原則,安排到村衛生室工作,取得鄉村醫生執業資格,享受政策規定鄉村醫生待遇。縣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負責行政區域內鄉村醫生的聘用、注冊和管理工作;鄉鎮衛生院受縣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委托,負責轄區內鄉村醫生的業務指導、考核和管理。所在的村民委員會負責為村衛生室醫生提供基本的工作和生活條件,并對鄉村醫生服務進行監督和管理。
3、享受待遇。各縣(市、區)政府應充分保障委托培養的村衛生室醫生享受政策規定的鄉村醫生待遇,隨著社會經濟發展水平不斷提高,按照中央、省市要求,合理調整鄉村醫生各渠道補助標準,逐步提高鄉村醫生待遇水平。各地要支持在崗鄉村醫生按政策參加職工養老保險或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鼓勵符合條件的在崗鄉村醫生以個人身份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
4、服務期限。鄉村醫生定向委托培養生的服務期限為5年,每年考核一次。服務期內,允許在村級流動。服務期滿后,允許在本縣(市、區)范圍內流動。
5、約束措施。凡違反《鄉村醫生定向培養定向就業協議書》規定義務,未能在鄉村醫生崗位工作達到規定年限,年度考核認定為不合格,記入誠信檔案,并根據《鄉村醫生定向培養定向就業協議書》規定,退還政府資助的學費和生活補助費,并承擔違約金。
1、志愿填報之前培養生須到當地鄉鎮衛生院報名并填寫《黃岡市鄉村醫生定向培養定向就業志愿表》;
2、各縣(市)區衛生健康局對培養生信息進行審核、面試和備案;
3、考生審核通過后需將黃岡職業技術學院作為第一志原進行高考志愿填報,達到黃岡職業技術學院的相關專業錄取分數線即可發放錄取通知書;
4、各縣(市)區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與定向委托培養生簽訂《鄉村醫生定向培養定向就業協議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