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取得參加河南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資格和河南省普通高等學校對口招收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對口招生)考試資格者,可報名參加鄭州電子信息職業技術學院單獨招生。
鄭州電子信息職業技術學院單獨招生錄取工作在河南省教育考試院領導下,由學院組織錄取。考生被我院錄取后,享受與普通高校統一招生考試錄取的新生待遇相同。
錄取考生身體條件的要求:以高招體檢數據為依據,所有考生應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要求。
錄取原則:根據考生文化基礎考試、職業技能測試或職業適應性測試成績的總和,分專業劃定錄取控制分數線,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同分的考生按職業技能測試或職業適應性測試成績、文化基礎綜合考核成績、語文成績、數學成績、英語成績進行依次排序。
根據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廳、河南省教育考試院有關文件精神,已被鄭州電子信息職業技術學院單獨招生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河南省全國統一高招考試,也不能被其它高校錄取;被錄取的考生入學后,除不可跨校轉學外,其他待遇與參加全國參加全國統一考試招生錄取的學生相同;未被鄭州電子信息職業技術學院單獨招生錄取的考生,可以繼續參加高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