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四川省2022年高職學校面向涉藏州縣和大小涼山彝區縣“9+3”畢業生單獨招生工作實施方案》精神,結合我院實際,特制定本章程。
一、實施原則
堅持公平、公正、公開原則,嚴格實施“陽光工程”,實行“單列計劃、單獨命題、單獨考試、單獨錄取”。
二、招生對象、專業及計劃
(一)招生對象:符合四川省2022年普通高考報考條件的內地“9+3”學校涉藏州縣和大小涼山彝區縣“9+3”免費教育計劃應往屆畢業生。
(二)招生專業
編號 | 專業代碼 | 專業名稱 | 專業類別 | 收費標準 | 備注 |
1 | 540202 | 烹飪工藝與營養 | 餐飲類 | 4100元/年 | 涉藏州縣 |
2 | 540202 | 烹飪工藝與營養 | 餐飲類 | 4100元/年 | 大小涼山彝區縣 |
(三)招生計劃:教育廳原則上按涉藏州縣和大小涼山彝區縣“9+3”考生實際參加考試人數的90%分別下達。
三、報名
(一)報名條件
符合四川省2022年普通高考報考條件的內地“9+3”學校應往屆“9+3”畢業生。所有考生均應參加2022年普通高考報名,并取得考生號。同時,考生還應符合我院招生專業的有關(含身體狀況)要求。
(二)報名時間及方式
1. 考生只可填報我院的1個專業志愿,且應依據教育部《職業教育專業目錄(2021年)》,原則上中職階段所學專業應與報考的高職專業大類對口。
2.報名時間、網址: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應于4月6日8:00—8日17:00前,登錄學院官網,點擊“單招報名入口”下的“涉藏州縣/大小涼山彝區縣9+3報名登錄入口”進行網上報名。
3.考生依據中職階段所學專業,原則上根據專業大類對口,選擇我院當年招生的一個專業填報志愿。
4.網上繳費:報名表填寫完成后,考生須在4月8日17:00前,按提示繳納單招報名費(130元/人),繳費成功即完成報名。
(三)資格審查
考生的基本信息按省教育考試院要求統一采集。考生報名結束后,學院將考生信息送省教育考試院核準。核準名單于2022年4月18日前在學院網站公布,在公布名單內的考生方可參加學校“9+3”高職單招考試。
四、考試
(一)考試方式
實行“文化+技能”的考試評價辦法。
文化知識綜合筆試(150分)+技能測試(150分),總分300分。
(二)考試內容
1.文化知識綜合筆試
考試內容為德育、語文、數學三部分合卷考試,總分150分,其中德育60分、語文60分、數學30分。參照《四川省高職院校面向藏區、大小涼山彝區“9+3”畢業生高職單招文化知識綜合筆試考試大綱》命題。
2.技能測試
學院按照技能測試大綱要求對考生進行技能測試。
技能測試大綱
(一)、基本常識(30分)
餐飲基本常識考核。包括對餐飲行業的了解。個人是否喜愛從事烹調類工作。
(二)、舉止禮儀(30分)
(1)儀態端莊。
(2)行為規范。
(3)沒有不正當的言行。
(4)服從安排。
(三)、刀工切配(60分)
1、刀工基本常識
(1) 掌握刀工必備的工具及使用方法。
(2) 掌握直刀法、平刀法的操作方法技術要領和應用。
(3) 應按指定的成形要求進行刀工處理。
(4) 了解在刀工處理時的站姿、服裝、儀表、清潔衛生的基本素質要求。
2、烹飪原料的刀工成形
(1)掌握針對土豆或蘿卜進行二粗絲、銀針絲的刀工成型方法、規格要求及應用。
(2) 二粗絲的規格要求是長8—10厘米、粗0.3厘米;銀針絲的規格要求是長8-10厘米、粗0.1厘米。
3、注意事項
(1)考生的態度應端正,聽從考場安排。
(2)合理安排原料進行刀工,不浪費。
(3)考生切完后應泡水處理再進行評分。
(4)及時打掃面前的清潔衛生。
(四)、應變能力(10分)
(1)對場地的適應能力。
(2)對工具的適應能力。
(3)對原料的適應能力。
(4)對刀工的準確把握能力。
(五)、清潔衛生(10分)
(1)個人衛生。
(2)刀具、菜墩、餐具、操作臺面衛生
(六)、綜合印象(10分)
(1)對個人的印象。
(2)對操作的印象。
編號 | 學院(系) | 招生專業 | 技能測試要點 |
1 | 旅游系 | 烹調工藝與營養 | 1、餐飲基本常識2、操作行為規范3、基本刀工 |
(三)考試時間
考試科目及時間安排表
日 期 | 時 間 | 科 目 |
2022年4月26 | 9:00-11:30 | 文化知識綜合筆試 |
13:00-18:00 | 技能測試 |
(四)考試地點
四川商務職業學院和盛校區
五、錄取
(一)錄取規則
1. 我院按照考生考試結果及分專業招生計劃,按文化知識綜合與技能測試(面試)相加的總分從高分到低分擇優確定錄取名單,涉藏州縣、大小涼山彝區縣考生分別錄取。考生必須參加文化知識綜合筆試和技能測試方具有錄取資格,文化知識綜合成績或技能測試(面試)成績為零的,不予錄取。
2、招生計劃按實際參考人數的90%確定。
3、考試成績
總成績=文化成績+專業技能測試成績。考生必須參加文化綜合筆試和技能測試方具有錄取資格。
4、政考、身體素質合格,且各項考試成績均達到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根據參考人數和考生分數的具體情況,按照招生計劃,分專業劃定控制線)的考生,采取“根據志愿,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對考生進行排序時,投檔成績相同的考生按文化考試成績排序,如位次仍相同,則按單科順序及單科分數高低排序:語文、德育、數學。
5、若考生自愿放棄錄取,請在擬錄取名單公示期間,將自愿放棄錄取申請和身份證復印件,公示期結束后,不再辦理放棄錄取相關事宜。
(二)有關事項
1. 擬錄取考生名單于5月8日至5月14日在學院網站公示7天,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滿后,學院將擬錄取考生名單上報省教育考試院核準備案,辦理相關錄取手續,并由學院發放錄取通知書。
2. “9+3”高職單招考試嚴格按教育廳要求由各招生院校自行組織,我院的錄取規則和錄取分數和其他招生院校不具可比性。
3. 成績查詢和錄取查詢皆登陸我院報名系統查詢。對考試成績有異議的考生請持本人二代身份證于4月28日前到學院教務處復查,逾期不再受理。
(三)免試錄取
參加“9+3”高職單招的考生,在內地“9+3”學校就讀期間參加教育部或省級教育主管部門主辦或聯辦的全國或全省職業學校技能大賽獲得三等獎及以上獎項,或具有高級工或技師資格(或相當職業資格),或獲得縣級勞動模范先進個人稱號的“9+3”畢業生,可向我院提出申請,免試進入我院招生專業學習。所有符合免試錄取條件的考生應參加“9+3”高職單招報名,須在考試時間前向我院提交申請書和相關證明材料。擬免試錄取考生報省教育考試院審定后,辦理錄取手續。
在正式辦理免試錄取手續前,申請考生應正常參加我院的“9+3”高職單招考試。
六、工作進程安排
時間 | 工作內容 |
3月29日前 | 公布涉藏州縣和大小涼山彝區縣“9+3”高職單招章程。 |
3月29日前 | 公布技能測試考綱、專業面試要求。 |
4月6日8:00 —8日17:00前 | 登錄學院官網點擊“單招報名入口”進行網上報名。 |
4月13日前 | 考生報名信息提交省教育考試院審核。 |
4月18日前 | 公布經省教育考試院核準基礎信息無誤的考生名單,考生須再次登錄學院官網查詢審核結果。 |
4月25日 | 1.打印準考證 2.考生熟悉考場(14:00—16:00)。 3.申請免試錄取考生,至招生就業處辦理現場確認手續(9:00——16:00)。 |
4月26日 | 文化考試、專業技能測試。 |
4月28日前 | 查詢成績。如需復查成績,請考生本人持二代身份證到教務處申請查詢,逾期不再受理。 |
5月8日至5月14日 | 公示擬錄取考生名單(公示期7天)。 |
公示期間 | 自愿放棄錄取資格的考生,須本人持二代身份證原件前往我院簽署放棄錄取資格聲明,逾期不再辦理。 |
公示期結束后 | 向省教育考試院報送公示無異議擬錄取名單,辦理正式錄取手續。 |
時間待定 | 寄發錄取通知書。 |
七、自我約束機制及違規處理
1、學院成立以書記、院長為組長的 “9+3” 高職單招工作領導小組,加強對 “9+3” 高職單招工作的領導,全過程由學院紀檢監察部門參與、實施監督,并主動接受四川省教育廳、四川省教育考試院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2、學院 “9+3” 高職單招改革試點工作,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以及程序規范、自我約束、社會監督的原則,嚴格實施招生“陽光工程”。
3、學院 “9+3” 高職單招工作實行“招考分離”原則。
4、凡有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報考的學院職工,不得參與當年 “9+3” 高職單招考試考務和錄取工作。
5、考生個人應本著誠信原則向學院提出申請,如有以虛報、隱瞞或偽造、涂改有關材料及其它欺詐手段取得報考 “9+3” 高職單招資格的,將按照有關規定取消其 “9+3” 高職單招報名資格;已被錄取或取得學籍者,學院將取消其錄取資格。
6、凡在 “9+3” 高職單招中違規的考生及工作人員,按照《教育部關于實行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責任制及責任追究暫行辦法》(教監〔2005〕4號)規定追究相關責任。
7、考生被學院正式錄取后,與高考普招和對口招生錄取的新生享受同等待遇,不再參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及錄取、對口高職招生考試及錄取。
8、新生注冊和復查。經學院 “9+3” 高職單招所錄取的考生,須在錄取通知書注明的時間內到校注冊。逾期未注冊者,取消入學資格。
八、疫情防控
根據學院疫情防控要求,考生在4月25日到學校辦理考試手續時必須提供48小時核酸檢測證明、14天體溫監測表(4月11日—4月25日)、疫情防控健康承諾書、健康碼(紅黃碼以及體溫高于37.3℃的考生不得進入校園)等。
九、其他事宜
1.往屆“9+3”畢業生按國家和省有關文件規定繳納相關報名考試費用,應屆畢業生由各內地“9+3”學校在“9+3”專項就業工作經費中統一開支。
2.“9+3”高職單招錄取的學生就讀高職期間,不再享受“9+3”中職免費教育計劃有關政策,按照相關政策規定納入高等教育學生資助體系。學費和住宿費標準按照省物價局、財政廳和教育廳《關于在我省高等院校實行學分制收費改革試點的通知》(川價費〔2004〕118號)執行。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按照學生自愿、不得營利的原則收取。
3.考生被錄取后,不再參加普通高考和對口招生考試,也不能被其他高校錄取。
4.本章程由我院(校)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