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師范大學-香港浸會大學聯合國際學院(中文簡稱“北師港浸大”,英文簡稱“UIC”),是首家中國內地與香港高等教育界合作創辦的大學,也是內地第一所新型博雅大學,位于粵港澳大灣區的珠海市。UIC經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批準,參照《中外合作辦學條例》設立,是廣東省高水平大學重點學科建設高校。
北師港浸大擁有來自30多個國家和地區的優秀師資隊伍,實施英文教學,學術標準接軌國際。學校設有工商管理、文化與創意、人文與社會科學和理工科技共四個學部,以及研究生院。本科畢業生獲頒北師港浸大畢業證書和香港浸會大學學士學位,碩士和博士研究生獲頒香港浸會大學學位。
學校分專業招生計劃及有關要求以生源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布的專業目錄為準。招生詳細信息見學校招生信息網。根據教育部相關規定,學校本科招生預留不超過本科招生計劃總數的1%用于生源質量調控及解決考生專業服從調劑而需要增加計劃等問題。
學校錄取批次:
(一)在全國28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列入本科第一批次錄取(在本科一、二批合并的省區市列入本科批次錄取)。
(二)在廣東省,列入本科批次錄取,分歷史、物理按考生投檔成績擇優錄取;同時,在提前批次特殊類型綜合評價錄取,分歷史、物理按考生綜合成績根據學校廣東省綜合評價招生計劃從高到低錄取。廣東省考生綜合評價錄取報名方式、選拔程序、錄取標準等按我校《2022年廣東省綜合評價招生錄取簡章》執行。
(三)學校音樂表演專業2022年列入福建省藝術類本科A批、湖南省本科提前批(藝術非平行組)、安徽省藝術類二批、上海市本科藝體類甲批次平行段、浙江省藝術類第二批、山東省藝術類本科批、廣東省本科批次藝體類本科院校招收藝術類考生。
學校各專業錄取批次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辦公室公布為準。
學校遵循教育部規定的“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錄取體制,嚴格遵守教育部、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辦公室的有關招生錄取政策和規定,本著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以考生高考成績為基本依據,綜合衡量德智體美勞,擇優錄取。
投檔比例:
在實行平行志愿投檔的省(自治區、直轄市),學校可根據各省級招生辦公室公布的平行志愿投檔規則及生源情況確定招生計劃微調方案和調檔比例。在平行志愿批次,已投檔至我校的考生,在英語單科成績符合要求、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體檢合格且服從專業調劑的情況下,均不退檔。
在廣東省提前批次特殊類型綜合評價錄取不設投檔比例,對于參加我校入學測試,且入學測試成績合格并在廣東高考志愿系統提前批次特殊類型招生院校綜合評價志愿欄填報我校的考生,學校在提前批次特殊類型綜合評價錄取。考生若未能被我校錄取,不影響其后續本科批次的投檔和錄取。
普通類專業錄取要求:
在全國,對除廣東省以外的考生,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合格、高考成績達到當地一本線(本科批次的省區市達到當地本科線),符合學校高考英語單科成績投檔要求的情況下,學校依據考生志愿,按照文史類(歷史類)、理工類(物理類)分類,根據考生投檔總分排位情況從高到低擇優錄取。一般情況下,投檔總分相同時,高考成績排位前者優先錄取。
對于報考本科批次的廣東省考生,學校分歷史、物理按考生投檔成績擇優錄取,一般情況下,投檔總分相同時,高考成績排位前者優先錄取。
一般情況下,對于報考我校2022年提前批次特殊類型招生院校綜合評價志愿欄的廣東省考生,原則上要求高考成績須達到特殊類型招生錄取控制線。對于在我校入學測試中表現特別優秀的考生,高考成績可放寬至特殊類型招生錄取控制線下30分(含30分)以內根據考生綜合成績總分擇優錄取。錄取時,學校分歷史、物理按考生綜合成績根據學校廣東省綜合評價招生計劃從高到低錄取(考生高考成績、我校入學測試成績及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成績占綜合成績比例、入學測試要求及相關招生工作詳見學校《2022年廣東省綜合評價招生錄取簡章》)。錄取時,如綜合成績相同而又不能同時錄取時,則先按考生高考成績,如高考成績也相同的情況下,再按我校入學測試成績、考生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成績、高考成績排位的順序錄取。
在全國,除廣東省提前錄取批次外,普通類專業分檔時,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投檔規則出檔后,在考生符合學校高考英語單科成績要求的基礎上,實行“分數優先”的錄取原則,根據考生投檔總分排位情況從高到低排序錄取。先安排投檔總分排位高的考生的第一專業志愿,若該專業額滿,再逐一查看該生的后續專業志愿。在內蒙古自治區亦實行該規則。考生所填專業志愿都未被錄取時,若服從專業調劑,則按照考生投檔總分排位情況從高到低調劑到招生計劃有空額且符合專業要求的專業錄取,否則,作退檔處理。
普通類專業高考英語單科成績的投檔要求:
除廣東省以外,對于高考英語單科滿分值為150分的省區市,考生報考外國語言文學類大類時,英語單科成績應不低于110 分,報考其他大類或專業時應不低于100分。另外,海南省考生英語單科原始分必須達到100分或以上。
本校所有本科專業實施英文教學,請非英語語種考生慎重報考。
音樂表演專業錄取原則:
考生須參加2022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高考)、音樂學類專業省統考。考生高考文化課成績須達到生源所在省市所在批次藝術類本科文化錄取控制分數線,專業省統考成績達到生源省市相關要求,同時高考英語單科成績不低于80分(150分滿分制)。
若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實行平行志愿投檔,則執行其投檔辦法,按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若省級招生考試機構不實行平行志愿投檔,則在符合報考條件的投檔考生中,根據招生計劃,按綜合成績由高到低擇優錄取,綜合成績計算公式:綜合成績=((省統考專業成績÷專業成績滿分)×50%+(高考文化課成績÷文化課滿分)×50%)×100。若投檔成績/綜合成績相同,則依次按照考生專業省統考成績、高考文化課成績、英語單科成績由高到低擇優錄取(我校2021年在廣東、福建、安徽、上海、浙江實行平行志愿投檔錄取;在湖南省不實行平行志愿投檔錄取。2022年各省市音樂表演專業投檔方式以各省市招辦規定為準)。
我校在廣東省、福建省、湖南省、安徽省、上海市、浙江省、山東省等7個省市均招收音樂表演(器樂)考生,招收器樂種類為:鋼琴、小提琴 、大提琴、中提琴、低音提琴、大管、單簧管、雙簧管、打擊樂、小號、大號、圓號、長笛、長號、吉他。
音樂表演(聲樂)專業方向僅在廣東省招生,培養方向為美聲。請非美聲唱法的考生慎重報考。
新高考改革省份選考科目要求:我校在北京、天津、上海、浙江、山東、海南、河北、遼寧、江蘇、福建、湖北、湖南、廣東、重慶等新高考改革省市的選考科目要求詳見我校招生信息網或各省市招辦官網。
在廣東省,報考我校本科層次的考生,計入高考總成績的3門普通高中學業水平選擇性考試科目對應的3門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科目須合格。具體要求以廣東省當年招生錄取工作文件為準。
政策性加分:對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 我校在各省份執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辦公布的加分項目及分值。加分分值適用于投檔及專業分檔。
學校按專業大類及專業的方式進行招生。北師港浸大的大類招生專業分流工作以生為本、志愿優先、擇優選拔,原則上在第一學年第二學期開始前完成專業確認,讓學生在第二學期按相關專業的培養方案開始專業學習。學生入學后可深層次了解各學科和專業,依據自己的興趣、特長、學習情況,自主填報分流專業志愿。學校各學部專業分流評審小組,將從個人意愿、個人能力、學業成績、個人作品集、個人陳述、小組面試、老師評價七項標準中,挑選若干項作為本招生大類專業分流的選拔標準,綜合確定專業分流名單。
學校設有轉專業政策。總體上,學生可于大一下學期,根據教務處的時間要求,提出轉專業的申請意愿。學校在尊重學生意愿的基礎上,結合學校的教學資源,并嚴格按照學校規定的程序,允許部分優秀學生申請專業調整。普通類專業考生入學后不得轉入藝術類專業學習。藝術類專業考生入學后不得轉入普通類專業學習。
經學校夏季高考招生錄取,取得我校學籍,在規定年限內達到所在專業畢業要求者,由學校頒發“北京師范大學-香港浸會大學聯合國際學院”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者,授予香港浸會大學學士學位并頒發學位證書。退學學生,視具體情況發放肄業證書或開具寫實性學習證明。
學校錄取考生的體檢標準及新生入學身體檢查標準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和《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的有關規定執行。對于殘障考生,若其生活能夠自理,符合所報專業要求,且高考成績達到錄取標準,予以正常錄取。
新生入學后,學校以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為依據,對新生身體健康狀況進行復查,對經復查不符合體檢要求或不宜就讀已錄取專業者,按有關學籍管理規定辦理,予以轉專業或取消學籍。
學校收費標準按《廣東省發展改革委 廣東省教育廳 廣東省財政廳關于高等教育中外合作辦學收費管理的辦法》(粵發改規[2018]7號)的有關要求制定執行。
學費標準:
普通類專業學費:每生每學年十萬元人民幣
音樂表演專業學費:每生每學年十二萬元人民幣
住宿費:
兩人間:6400元/生·學年
三人間:4000元/生·學年
四人間:3500元/生·學年
如上級部門頒布新房型的收費標準,則按新標準執行,收費細則詳見學校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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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國大邱大學國際本科新入學:具有高中畢業文憑的學生(就讀12年以上)。插班入學:專科畢業或本科2年級(4個學期)以上學歷的學生插班到3年級繼續學習。
國內專科畢業生申請韓國江南大學經營學專業,可直接插班大四,且可以跨專業申請,本科課程時間1年即可完成,獲得韓國江南大學頒發的學位證書,可歸國認證。
韓國東明大學國際專升本留學提供兩種學習模式:模式一:插班大三、模式二:插班大四,國內專科畢業生(預畢業生)均可報名。
很多申請申請菲律賓大學的學生都會有個GWA要求,聽說過GPA,但是沒聽說過GWA,那么什么是GWA呢?
菲律賓大學(University of the Philippines)是根據菲律賓首屆立法機構頒發的第1870號法令(亦稱大學憲章)于1908年6月18日創辦的,實際上是依靠美國人,并按照蘭德公司資助大學的模式,為菲律賓人開辦的一所大學。
菲律賓碧瑤大學(University of Baguio)始建于1948年,已發展為一所設備完善、擁有雄厚師資能力的綜合性大學。2009年高等教育委員會授予碧瑤大學自治辦學地位,碧瑤大學緊跟各專業領域的最新趨勢,讓其學生在大學畢業后,能夠應對充滿競爭的職業環境。碧瑤大學雄厚的師資力量、先進的設施設備、和諧的校園文化、積極的校園政治和有益的校內競賽,與菲律賓夏日之都涼爽的氣候完美互補,使學習變得樂趣非凡并且充滿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