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錄取原則
在河南省招生辦公室等上級部門指導下,以學院招生領導小組為主、學院相關部門積極配合,確保組織和錄取工作的順利進行。學院本著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實事求是的依據考生的報考志愿、報考類別,按照考生的考試成績,進行分類有序的擇優錄取。錄滿為止。
所錄取學生在河南藝術職業學院接受正規培養。學生入校學習期滿三年,按照學校規定和要求,成績合格者,畢業時頒發教育部承認的電子注冊的畢業證書。
(二)錄取辦法
1. 考生分類錄取方法
(1)河南省藝術類考生:根據考生高考后填報的志愿,凡報考我院各藝術類專業的考生,其文化成績和專業成績均須達到省定專科招生錄取控制分數線;錄取均按專業成績排序,從高到低錄取;若專業課成績相同,則依次按照考生的文化課成績、語文、大綜合、外語、數學的成績高低進行排名和錄取。即在專業課成績相同的情況下,優先按考生文化課成績從高到低錄取;若文化課成績相同,按語文成績從高到低錄取;若語文成績也相同者,則按大綜合成績由高到低進行錄取;據此依次類推。
(2)河南省音樂類考生:我院音樂表演(聲樂方向)、音樂表演(器樂方向)、舞蹈表演、曲藝表演專業,根據考生高考后填報我院的志愿,考生的文化成績和專業成績均須達到省定專科招生錄取控制分數線,錄取按專業主科成績排序,從高到低錄取;專業主科成績相同,按專業課總成績從高到低錄取;專業課總成績相同,按文化課成績從高到低錄取;文化課成績相同,按語文成績從高到低錄取;語文成績相同,按大綜合成績從高到低錄取;大綜合成績相同,按外語成績從高到低錄取。
(3)河南省空乘類考生:報考我院空中乘務專業的考生,需具備河南省藝術類統考表演專業合格證;該專業按照文化課成績投檔后,對于進檔考生,按照表演專業成績從高到低錄取;如果專業課成績相同,則按文化課成績從高到低錄取。
(4)河南省普通類考生:我院各普通類專業(含師范類,不包含空中乘務專業), 對所有進檔考生,根據本人專業志愿及我院招生計劃,按考生分數從高到低擇優錄取,若所報專業計劃額滿,對服從調劑的考生按照分數高低的原則調劑到生源不足的專業,對不同意調劑的考生作退檔處理。所有專業男女不限,文理兼收。
(5)河南省對口招生類考生:我院對口招生類專業,按照當年考試成績分專業類別,由省招辦劃定最低控制分數線,按照學生志愿在最低控制線上平行投檔,學校擇優錄取。
2. 下列考生在與其他考生同等條件下,享受優先錄取的機會:
(1)殘疾軍人、因公犧牲的軍人子女,一級至四級殘疾軍人子女,駐邊疆國境的縣(市)、沙漠區、國家確定的邊遠地區中的三類地區和軍隊確定的特、一、二類島嶼部隊現役軍人的子女;
(2)傷殘人民警察、因公犧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級至四級人民警察子女;
(3)農村戶口的獨生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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